这次信很厚,里边有她收集三份报纸《纽约时报》、《纽约论坛报》和《纽约晚报》。这是她选门政治系课程老教授推荐报纸。今年恰逢美国大选年,那位老教授对这门课程要求就是让他们紧跟大选,做报纸摘要和报告。她选这门课程就是因为傅侗文,作业也做两
沈奚倒是很会宽慰自己,只是可惜十三张信纸内容。
这期间她从个完全跟不上学生,到已经开始听得懂教授在讲些什,总算是喜事桩。就连仅用年读完硕士顾义仁也惊叹她聪慧:“你比你……”顾义仁话再次被婉风打断,两个人都是抱歉地对她笑。
沈奚猜到,顾义仁想说应该是自己比傅四爷还要学得快?
这晚,她又在灯下写封信给傅侗文。
学着傅侗文习惯,在信尾写下:
个月,婉风俨然成她私人教师,事无巨细,衣食住行着手让她适应这里生活。到夏天入学时,她已经习惯穿短袖子衬衫和西式裙子。
傅侗文信始终压在她枕头下,在入学前夜,她鼓起勇气问婉风,自己是否能写信给傅侗文。说完这句沈奚察觉到不妥,又说:“好让他转寄给家人。”
婉风自然认为理所应当:“这倒没问题,只是往来信笺要耗费很长时间,你要有耐心。”
沈奚颔首:“知道,他月日寄给信,二月下旬才到。”
“这快?”婉风倒是惊讶,“没有寄上年,算是好。”
沈奚
十二月二十三日
钢笔才刚放下,她再提笔补几句,大意是告诉他,在自己到这里没有多久,有艘很有名船叫Titanic沉没。它是从英国出发,目地是美国。
这个航路看上去完全是和两人不相干闲话,可在沈奚心里,似乎任何能和“英国”、“美国”有关,都像是和他们两个有关系。
信照旧被封好,寄出去。
婉风给她钢笔和墨水。
沈奚将信纸铺在桌上,握着钢笔手悬在纸上良久,适应着这个笔手感,也在心底拼凑要给他说话,斟酌半个时辰,落笔记下却是琐碎事。她想这里是美国,他先前是在英国,那多写些经历他也不会觉得烦闷,毕竟从未来过,总会有新鲜感。于是越写越有力气,甚至连人生中见到第块巧克力形状都给他画在信结尾。顺便标注:苦中带涩,涩中有甜。
封信写到天将亮,郑重折叠好塞入信封。
可过日她后悔。她是因家道中落,几岁就从广东被送到乡下老宅,才会对这些感到新鲜。可傅侗文何许人也,怎会不认识这个。
到十二月也没有任何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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