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杨兵藏在酒店大堂个小房间里,度过差不多个钟头。但没什感觉,只是像完成某件任务,倒是他非常满足,指天发誓要保护。假装很高兴,仿佛是被他真诚感动,才会改变对他态度——其实,无论男人怎改变自己,女人对他态度是不会改,要就是勉强和伪装。
反正杨兵也不是第个男人。刚来到这座城市第个月,在打工足浴店,老板就把压到床上抢走第次,他就是为这个才把招进来。后来,换过许多工作,也遇到过很多男人,但没有个能让喜欢。
你是第个。
周旋,并不爱慕你才华。当然,每个人私下都叫你三流作家。只是喜欢你眼神,你那种气质。没有读过几天书,不知道怎告诉你,总之就是喜欢你,没有任何理由。不管你有没有看几眼。
第三天,们发现郭小军尸体,他死得很惨。
让人讨厌,尤其是他那与极为接近口音,让想起自己憎恶故乡。恨爸妈。为什把生在那个地方?为什穷得连初中都不让念完?为什十三岁后再没有长大?为什只能活在别人眼色里?从来不敢大声说话,不敢在别人面前哭或者笑,总是像做错事小孩低着头,即便无缘无故挨骂甚至挨打,也得忍气吞声当作家常便饭。
周旋,总是想要摆脱杨兵,而有意无意地出现在你面前——当你黑夜里独自巡逻时,当你坐在四楼书店阅读时,当你在底楼照顾重伤员时,都有双眼睛看着你。相信你肯定看到,可你却对视若无睹。
知道你喜欢别女人,就在们这些幸存者当中。
嫉妒她。
但并不恨你,只是个洗头妹,看上去还像十三岁,你不会对有兴趣。自作多情,像个花痴。愿为你而死。可是,就算真到那天,你恐怕也不会多看眼。
大家都很惊恐,周旋与杨兵起调查。但是,知道是谁杀郭小军——没错,能看穿杨兵眼睛。他与有过身体接触,盯着他眼睛看过,在他最没有防
所以,开始跟杨兵聊天,很多次都是故意在你面前。
你跟杨兵关系不错——这是你最蠢地方,每次看到跟杨兵在起,你就不好意思地躲开,真想抓着你后背衣领,把你拎回到跟前——但必须再长高三十公分。
对不起,把自己给杨兵。
他差不多是强迫,但没有反抗。因为想让你知道,想让你对有些在意,想让你感到丝惋惜,想让你对有点点怜悯。
不知道你有没有这样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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