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顿律师又拧起眉毛,读心术告诉——他心想“这家伙
“DAYDREAM?”
“没错,是手写体英文字,‘DAYDREAM’,用中文说就是‘白日做梦’!”
最后这句中文是说给莫妮卡听。
“高先生,根据警方提供证据,在勘察命案现场过程中,确实在餐桌上发现张字条,上面正如你所说写着‘DAYDREAM’,这个会成为项重要证据。因为你要看清字条上字,所以拿起盖住文字刀子,是不是?”
“没错!这几个字引诱拿起凶器,这是场精心策划谋杀案,同时诱骗成为杀人嫌疑犯。”
也不是很清楚。”
不可否认说谎本领正在逐渐提高。
“高先生,是谁让你来马丁?路德市?”
“是常青给订机票,从洛杉矶飞到马丁?路德市,他说叔叔已抵达这里,会有人到机场来接。”
“嗯,警方已发现常青生前与你通过电话。”他又埋头在纸上写几笔,对挤出丝虚伪微笑,“你在案发公寓楼里,见到你叔叔吗?”
“虽然很离奇,但未必没有可能,也许陪审团会相信吧。”
辩护律师模棱两可态度让生气:“说都是真实情况!请相信!”
“好,当然相信,请不要激动。高先生,能不能告诉,为什警察发现你时候,你身上沾有死者血迹?手上仍然握着那把凶器,为什不把刀子扔掉,反而拿着刀子去坐电梯呢?”
“当看到‘DAYDREAM’这行字,就被彻底激怒!接着在里面房间,发现常青尸体。也许是凶手故意放,被把扫帚绊倒,不幸地倒在死者身上,沾上他血迹。当时太紧张,手指完全僵硬,惊慌失措地握着刀子往外跑,倒霉地遇上两个警察。”
“确实很倒霉!”
“不,连个影子都没有,当被警察抓住押到楼下,所谓秘书就消失,只剩下行李躺在路边。”
“能说得更具体些吗?是说发现死者情景。”律师轻轻叹口气,神色凝重地说,“有条对你最不利证据——警方逮捕你时候,你正紧握杀人凶器。”
“Shit!”终于忍不住用英语爆粗口,随即尴尬地摇摇头,“Sorry,有些激动。”
“没关系,常遇到这种情况。高先生,在向陪审团解释之前,能否先对解释下?”
“案发那天晚上,走进公寓楼513房间,看到餐桌上放着把刀,下面压着张字条。想看清字条上字,便毫无防备地拿起刀子,看到字条上写着‘DAYDR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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