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总从小到大已经习惯无所畏惧面对操蛋人生,并能够在这样人生里活得有滋有味风生水起。从某方面来讲,他才是真正强大人。
以至于被九爷带回煦园,也没有想过那个地方会是他家。
那房子太大,大得当年自己站在繁花锦簇庭院里,看着来来往往佣人投注在自己身上目光,总觉得格格不入。就算几年后自己身份从打手变成“秋少爷”,那种感觉依然存在。所以九爷去世后不久,他就搬出来。
月麓山庄房子不管从哪方面看,都算得上数数二豪宅,而且还有疼他时叔,和蔼厨娘,按理说普通人家标准配置这里也有,但他依然觉得不像家。宁愿在俱乐部每天晚上睡酒店,也不愿意回去。冠冕堂皇理由是名人离玖安近,去公司方便。事实上他个月踏进办公室次数只手都能数得过来。
归其根本,边以秋觉得自己大概是喜欢热闹点地方。夜夜笙歌纸醉金迷生活才适合他。所以柯明轩说他们是只能和对方上床打炮那种关系,他那句“可能会不大习惯”,真不是说着玩。
两个人不住在块儿,还可以慢慢适应,要真住起,他还能三天两头泡在俱乐部吗?柯明轩会不会真打断他腿?——天天被威胁,都已经有心里阴影。
当然,这点阴影最终没能抵挡住来自柯大少爷诱惑。因为二十分钟后,边以秋已经把车停在君临天下停车场。
而打败他内心所有防线,不过是句话。
柯明轩说:“如果边老大赏脸,那也可以是们两个人家。”
边以秋心想,人生苦短,及时行乐,去他妈喜欢热闹!不就是同居吗?边大爷怵过谁。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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