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根眼睛差点脱框而出!
这怎可能?
先不论搏杀技巧,光是男女在力量上差距,就足以决定切,更何况长兄本就以力气大见长,被人单手接招还是首次见到!
转瞬间,两人又交手数次,但塔罗斯始
不过这本应该是谁都无法发现事情,对方怎可能知道?
难道……她真是靠鼻子闻出来?
尼根心里猛地涌起阵不安。
也就在同时,按住他手忽然松开。
他只看到眼前晃,塔罗斯身影已冲到女子面前——长兄没有拔出武器,对于久经锻炼人来说,拳掌、关节足可致人于死地。
“你在说什?”尼根不耐烦道,“血腥味,你以为自己是狗吗?”
这家伙到底在胡诌些什,怎都不像是精神正常样子——语气中带着些许轻挑和戏谑,般人哪会跟首次遇见陌生人这讲话。
如果是平时,他还有兴趣陪对方玩玩,但如今从沉池湾脱身才是当务之急,对付傻子最好方法就是让她彻底闭嘴。
尼根加重手腕力气,以向长兄传达自己想法。
可后者仍没有松开,“觉得……你大概搞错。这里曾是海港,杀鱼和晾鱼都不是什稀罕事。”
这击速度完全称得上快若电光,从迈步到出手不过眨眼,如果目标换作自己,恐怕也很难反应过来。
单论能力和技巧,长兄绝对是永冬排得上号骑士。
不管对方是傻子、疯子还是真嗅觉异于常人,现在都已是个死人。
然而喉骨被捏碎声音并没有传来,他只听到“蓬”两声轻响。
女子抬起手肘,将抓向她喉咙铁臂撬飞,接着又单掌接下塔罗斯左拳直击——
“人血和鱼腥味区别,大概就跟天和地差别那大。”女子不为所动道,“若是只有种气味,还可以用伤口来解释,不过你们身上血腥味实在太多太杂,让人想忽略都难。有些很陈旧,大概相隔数月之久,而有些则很新,最多就在两三天之前——它们此刻正从你们衣服下,源源不断地散发出来。”
衣服下?
尼根不由得愣。
对于大部分骑士而言,套轻便而结实盔甲绝对是最宝贵财产,精心保养话往往能传承好几代,莫瑞家族亦是如此。他们放弃永冬那块荒凉土地,却没有丢下盔甲和武器。
为不被人注意到,两人在外面罩上宽大外套和长袍,反正是冬天,穿得多厚实都不稀奇。直到杀人取乐时,他们才会轻装上阵——除开这样做行动更灵活外,也不用担心溅出鲜血弄脏衣服,事后只要稍加擦拭,就能令盔甲恢复光洁,同时浸润油脂还能起到养护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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