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别无他求了。
“当然,他们是有钱人,而我却是一个穷光蛋,到处追踪他们,确实很不容易。到达伦敦城的时候,我差不多是身无分文了。当时我想,得立刻找个工作,好维持我的生活。赶车、骑马对我来说,是很拿手的。所以我到一家马车行去找事做,结果,车主当天就要了我,我每个礼拜给车主缴纳一定数目的租金,剩下的就归我自己。但是,赚的钱也不多,不过,我总是能设法维持生活。最困难的事情是不熟悉道路。我认为在所有城市里,没有比伦敦的街道更复杂难认的了。我随身带了张地图,直到我熟悉了一些大旅馆和几个主要车站后,我的复仇行动才进展得顺利起来。
“过了好久,我才找到那两个坏蛋的住处。我是在东查西问的时候,无意中碰上他们的。他们住在泰晤士河对岸坎伯韦尔的一家公寓里。只要我找到了人,我知道,他们是逃不了的了。我已经蓄了胡须,他们是认不出我来的。我紧紧地跟着他们,伺机下手。我发了誓,这次绝不能让他们再逃脱了。
“尽管这样,他们还是差点儿溜掉了。他们走到哪儿,我就跟到哪儿,有时,我赶马车跟在他们后面,有时步行跟着。不过,赶马车是最好的办法,因为这样他们就摆不脱我了。我只在清晨和深夜才做点生意,赚点钱,但这样一来我就不能及时向车主缴纳租金了。不过,这无所谓,只要能亲手杀死仇人,别的我什么都不管。
“但是,他们狡猾得很。他们意识到了可能会有人跟踪他们,所以他们从不单独外出,也绝不在晚上出门。两个礼拜以来,我每天都赶着马车在他们后面跟着,但他们总是在一起。瑞伯经常喝得醉醺醺的,而斯坦节逊却小心谨慎。我起早摸黑地盯着他们,但总是没有下手的机会。我并没有因此灰心丧气,我总感觉到,复仇的时刻就快来了。我唯一担心的是我胸口里的这个病,怕它过早地破裂,使我的复仇大业功亏一篑。
“最后,一个傍晚,当我赶着马车在他们住着的叫陶魁里的地方徘徊时,我忽然看见一辆马车停在他们公寓门前。而且,有人拿着些行李出来了,没多久,瑞伯和斯坦节逊也出来了,他们一同上了马车。我赶紧打马跟上去,远远地在他们后面跟着。我当时很担心他们又要离开伦敦。他们在休斯顿车站下了车。我找了个小孩帮我看马车后,就跟着他们到了月台。我听到他们在打听去利物浦的火车,车站的人告诉他们刚刚开出去一趟,第二趟车还要等那么几个钟头。斯坦节逊为此很懊恼,但瑞伯却非常高兴。我夹在离他们很近的人群中,他们的一字一句,我都听得比较清楚。瑞伯说他要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