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约定,第二天中午们又见面。们到他提到贝克街221号乙去看看房子。这是所两室厅房子,室内装饰让人感觉愉快,因为有两扇宽大窗子,所以屋里光线充足,很明亮。总之,这房子挺让人满意。们合租以后,租金也不贵。因此们当场交钱,租下来。当晚,就收拾好行李搬进去。第二天早,福尔摩斯也跟着把几只箱子和旅行包搬进来。们忙着收拾屋子,忙两天后,切摆设好,们也就安定下来,慢慢熟悉这个新环境。
说实话,福尔摩斯并不是个很难相处人。他为人文静,生活起居很有规律。晚上般是十点钟前就睡觉。早上,还没起床他就吃早饭出去。有时,他整天都呆在化验室或解剖室里;偶尔也步行到很远地方去,通常是伦敦城里贫民区。在他工作得起劲时候,没有谁精力有他那旺盛;但无事可做时候,他整天在起居室沙发上躺着,从早到晚,几乎言不发,动不动。每当这时,他眼里就有那种茫然若失神色。如果不是他平常生活严谨而有节制,会怀疑他是个瘾君子。
几个星期过去后,对他越来越有兴趣,好奇心也越来越大。单他相貌和外表,就足以引人注意。他身高六英尺多,又非常瘦削,看起来显得格外修长;他目光锐利(茫然若失时候除外),鹰钩鼻细长,给人以机警、果断印象;他往外突出方下颚说明他是个很有毅力人。他两手虽然斑斑点点地到处是墨水和化学药品痕迹,但动作起来非常麻利、细致——他摆弄那些精致易碎化验仪器时,在旁注意到。
承认福尔摩斯大大引起好奇心,也老想着把他所想所做从他嘴里套出来。读者朋友,你也许认为这样是个不可救药很多事人吧。不过,请你体谅下处境,生活是多空虚无聊啊!即使天气特别好,身体状况也不允许到外面去,而且也没什朋友来看。在这种情况下,自然会对身边福尔摩斯和他些秘密很感兴趣,并且,绝大部分时间都在试图揭开这些秘密上打发掉。
他并不是在研究医学。有次他回答个问题时,他承认斯坦弗在这点上说法是正确。他搞研究既不是为获得学位,也不是为在学术界崭露头角。但他却有着惊人工作热情。在些稀奇古怪知识领域里,他学识渊博得让人叹为观止。可以很肯定地说,要不是为某种目,没谁会这辛勤地工作,没谁会这认真细致。个读书很广、很杂人是博而不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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