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乱抓,接着就惨叫声,倒在地板上。用脚把他翻转身,伸手去摸他胸口,他心不跳,他死!
“这时,鼻孔里血直流个不停,但没去管他,当时实在是觉得太痛快淋漓。突然,不知怎,竟想起个德国人在纽约被人谋杀事件,凶手在死者身上写着‘瑞契’这个字,当时报纸评论说,这是秘密党干。接着想,当年这个让纽约人迷惑不解字,说不定也能迷惑伦敦人,甚至能把警察引入歧途。于是,用手指蘸着自己血,在墙上找个适合地方写下这个字。后来,回到马车上,发觉周围还是个人都没有,风雨还是那样大。赶着马车走段路后,伸手摸摸放着露茜婚戒那个衣袋,这才发觉它不见。大吃惊,因为这个东西是她唯留下纪念物。想,它可能是在弯腰看瑞伯是否死时候掉下去。于是,又赶着马车往回走。把马车停在附近条横街上,壮着胆向那幢房子走去。为捡回这枚婚戒,可以冒任何危险。走到那房子门口时,和从里面出来警察撞个满怀。为不让他怀疑,只好装成个大酒鬼。
“这就是伊瑙克·瑞伯死全过程。接着要做,就是用同样办法来对付斯坦节逊,这样就可以替约翰·费瑞厄报仇雪恨。知道斯坦节逊当时住在郝黎代旅馆里。在旅馆附近徘徊整天,但他直没露面。想,大概是瑞伯失踪让他觉察到什。斯坦节逊是个很狡猾家伙,他直很小心谨慎。但是,如果他认为他呆在房子里就可以万事大吉,他就大错特错。很快,就弄清他卧室窗户。第二天清晨,竖起旅馆后面胡同里那个梯子,趁着天还没大亮,爬进他房间。弄醒他,说现在是该他为很久以前他杀死过那人偿命时候。告诉他瑞伯是怎样死,并让他挑粒药丸吃。他不愿接受给他这个活命机会,他从床上跳起来,想扼住喉咙。为自卫,捅他刀。但不管怎样,他都是要死,上帝是不会让他那只罪恶手捡起那粒没毒药丸。
“还有几句话要说,说完就好,因为也快完。事后又赶两天马车,因为想尽快赚足路费回美洲。把车停在广场上,忽然有个穿得很破烂小孩打听是否有个叫杰费逊·侯波车夫,他说,贝克街221号有位先生要雇他马车。丝毫没有怀疑地就跟着来。接着,就被这位先生把手给铐上,真没想到,他会铐得这干净利落。先生们,这就是全部经历。你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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