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什么重要的东西了。床头还有一本小说,看来是死者睡前读的,床边的一把椅子上有他的烟斗。桌上还有一杯水。窗台上有个盛药膏的木匣,有两粒药丸在里头。”
福尔摩斯猛地立起,高兴得眉飞色舞地说:“这是最后一环了,我的论断现在总算完整了。”
两个侦探都惊奇地看着他。
福尔摩斯很自信地说:“案子的每个环节我都弄清楚了,当然,还有些细节有待补充。但从瑞伯和斯坦节逊在火车站分手起,直到
见这副景象后,几乎吓晕了。房门反锁着,我们用肩撞开,闯进屋内。只见敞开着的窗下有一具男人的尸体,他穿着睡衣,蜷成一团,四肢僵硬冰凉,看来断气有一段时间了。把尸体翻过来后,杂工一眼就认出他就是住这房间的斯坦节逊。
“他是被人用刀杀死的,左胸被人狠狠捅了一刀,捅到心脏了。最奇怪的是,你们猜猜看,死者脸上有什么?”
我听到这里,不觉毛骨悚然,一点儿反应也没有。福尔摩斯却立刻答道:“是‘瑞契’,血写的‘瑞契’。”
“正是的。”雷斯垂德有些恐惧地说。一时间,我们都沉默了下来。
这个凶手的暗杀行动似乎早就安排好了,让人一时摸不着头脑,因此更显得恐怖。我虽然经过死尸成堆的战争的考验,但一想到这个案子,竟忍不住不寒而栗。
雷斯垂德接着说:“有人看见过那个凶手。一个去牛奶房送牛奶的小孩,经过旅馆后面的那条通往马车房的小胡同时,他看到平常在地上放着的那个梯子竖了起来,架在三楼的一个窗子上,那个窗子是敞开着的。这个孩子走过之后,曾经回头看了看。他看到有个人不慌不忙、大模大样地走了下来。这孩子以为他是在旅馆里干活的工匠,所以他也没特别去注意这个人,只是觉得这时上工未免太早了些。他好像记得那个人是个红脸大汉,身穿一件棕色的长外衣。他杀人之后,肯定还在房里呆过一会儿。因为我发现脸盆的水中有血,显然凶手洗过手;床单上也有血迹,可见他杀人之后还从容地擦过凶器。”
我听到凶手的身形面貌与福尔摩斯推断很吻合,就瞥了他一眼,并没有发现他有一丝得意的样子。
福尔摩斯问道:“你在屋里没发现一点儿有助于破案的线索吗?”
“没发现。斯坦节逊身上带着瑞伯的钱包,一切开支都由他掌管,这钱包平常就是他带着的。钱包里有现款八十多镑,可见凶手杀人不是冲钱来的。死者身上没有文件或日记本,只有一份一个月前发自克利夫兰城的电报。电文是‘J·H.现在欧洲’,这份电文没有署名。”
福尔摩斯问道:“没什么别的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