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越狱更准确些。舒尔托少校清楚他们刑期,若是刑满释放,他就不会格外担忧。你再想想在这之后他反应,他曾误伤个装木腿人。这能看出他格外戒备着装木腿人。而那张图上四签名上,只有琼诺赞·斯茂这个名字是白人,别人名像是印度人或回教徒名字。你觉得这样分析清楚吗?”
“是很清楚,很简练。”
“那好,们换个角色,站在琼诺赞·斯茂立场上来分析。他返回英国是有目:首先他要拿回他那份宝物,另外他要为他同伙报仇。他找到舒尔托住处后,很有可能买通他家个仆人。泊恩丝通太太对说,有个叫拉尔·拉奥仆人品行恶劣。这个藏宝地方只有舒尔托少校和个已死忠实仆人清楚,斯茂不会找到财宝。他很怕少校会把这个秘密带到另个世界。所以,他听说少校病危,就冒着生命危险,跑到少校窗前偷听。若不是见到少校儿子在里面,他真会闯进屋。就在这晚,对少校恨之入骨他潜入房里,东翻西找,企图找到宝物痕迹,结果什都没捞到,没办法,留下‘四签名’字条。这说吧,他原想杀死舒尔托少校后,在其尸体旁留个这样字条作为标记,用来为他和他朋友们伸张正义。他用这种杀人方式并不少见,这样做还会给们提供凶手些情况。这说,你有些眉目吗?”
“明白多。”
“接着他会干什呢?他只会悄悄偷看别人举动。或许他有时出国,有时回到这儿来打听消息,当这个秘密被揭开后,立即就有人告诉他。这也证明另种说法,有人接应他。琼诺赞带着条假腿怎能从舒尔托家高墙爬过去?于是他找个同谋,让他同伙先爬过楼去。可是这家伙脚丫不小心踩到木馏油,们让透毕去寻找他行踪,连你这位只领半工资军官都有兴致地用伤腿跑六英里。”
“照您这样推测,凶手不是斯茂,是他同谋干。”
“不错。或许他反对那人作案,他因为这在屋里不停地跺脚。琼诺赞同死者没有多少仇恨,杀人偿命,他不愿意以身试法。他没料到他同伙竟残忍地用毒刺刺死巴瑟洛谬。最后,他只好带着宝物,留下张纸条,和他同伙起溜走。这些情况都是根据经验推测出来。至于他年纪、外貌,会是已到中年,肤色黝黑。他在酷热难耐安达曼关押多年,能不晒黑吗?根据他步子大小可以知道他身高。另外,塞迪垩斯·舒尔托亲眼见过他脸上有胡子。
“他那个同伙长得什样呢?”
“这并不难,你不久就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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