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会认识到,无论给他的同伴怎么化装,人们也会注意那张脸,并且会让人想到尚诺伍德惨案。以斯茂的机智,他不会忽略这一点的。他们一定昼伏夜出,怕引起别人注意。据史密司太太说,他们可能在凌晨三点上的船。再过一个小时,就天亮了,行人自然也多了。这样他们距离这不会太远。他预先给了史密司足够的定金,租用他的汽船,告诫他别声张,得手后就逃到他们的老家去。接下来的一两天,他们在老巢里等候事态变化,等风声不紧了,准备在某个晚上,从格雷夫赞德或肯特大码头乘上他们已经订好舱位的大船,逃往美洲或别的地方。”
“他不可能把船带在身边呀。”
“是不能。尽管我们没能找到那只船,但我想在附近就会发现。凭着斯茂的能力,他不会把汽船开回去,可能停在哪个码头上,他很害怕他们的行踪让警察发现。那么,他们怎样才能让汽船既能存放,又能随时使用它呢?我考虑过,最好的办法是把船开进一个船坞里进行小修,这样既可达到躲藏的目的,又能随时使用它。”
“我想,没有这么简单。”
“正因为没什么,才容易被忽略。今天上午,我扮成一个上了岁数的水手沿着这个途径进行查找,挨个船坞去询问,前十五个都说没有,问到第十六个,就是杰克波森船坞,他们对我说两天前有艘‘曙光’号汽船来此维修,是一个装木腿的人送来的。工头告诉我:‘那艘船船舵上画了红线,其实汽船一点儿毛病也没有。’正说着,失踪了两天的茂迪凯·史密司先生从那边周身酒气地走过来。我自然不认识他,是他说出自己的名字和船的名字。他说:‘今晚八点钟我们的船要出发。记住,是八点,别耽搁了,有两位先生要坐船。’他说话的时候,不时地拍着装满银币的口袋,看上去,他得到了不少钱。我跟着他,他拐进了一家酒馆。我又往回走时碰见个帮手,我让他盯住那艘汽船。我们约定好了,船一开,他就在船坞的出口处向咱们晃手巾。我们在河上先等会儿,这次一定要堵住他们的去路,来个人赃俱获,才叫棒呢。”
琼斯说:“无论他们是不是真的凶手,单瞧你的计划,真是无懈可击。要换成我,我会派几个得力的警察,他们一出现,我们立即抓获他们。”
“这个想法我不敢赞同,斯茂狡猾得很,他肯定会先派人打听情况,一旦有动静,他会再躲上一段时间。”
我说:“只要我们不放过茂迪凯·史密司,我们肯定会找到他们的老巢。”
“那可说不上。我估计,史密司十有八九并不知道他的住处,他需要的是钱和酒,别的他都不管。斯茂找他有事时,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