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4年,发生在伦敦的一件案子引起了全伦敦人的注意,令人敬佩的罗诺德·阿德尔在莫名其妙的情况下被人谋杀,案子发生的时候正值春季,上流社会也为之震惊。大家对警方调查公布的详细案情都知道了,但事实上,有很多细节被删掉了。理由是起诉理由十分充足,没有公开全部证据的必要。直到现在,十年快过去了,我才有了一个机会补充破案过程中一些短缺的环节。这是个耐人寻味的案子,但是这个案子那令人意想不到的结局比故事的趣味性更重要。我一生中经历过许许多多的冒险事件,这个案子的结局最让我震惊和诧异。这么长时间过去了,我一想起它来就感到毛骨悚然,并且重新体验那种高兴、惊奇而又怀疑的心情,那种心情像潮水一样涌向我,完全把我的神志淹没了。让我向那些读者大众说一句话,我知道他们关心我偶尔谈起的一个非凡人物的言行片段,我要说的是:不要怪我没让他们分享我所知道的一切,假如不是他曾亲自下令禁止我这样做,我会把这当作首要义务。就在上个月3号这项禁令被取消了。
我对刑事案发生浓厚兴趣是因为我和福尔摩斯的密切交往。这是完全可以想象得到的,就在他失踪以后,那些公开发表的疑案,我都仔仔细细读过,从无遗漏。为了个人兴趣,我不止一次用他的方法来解释这些疑案,尽管不是很成功,可是,所有的疑案都没有像罗诺德·阿德尔的惨死吸引我。当我根据审讯时提出的证据判决未查明的某人或某些人蓄意谋杀的罪时,我更清楚地意识到福尔摩斯的去世给社会带来的损失。我敢肯定,在这件怪事中,有几点一定会非常吸引他。作为欧洲首屈一指的刑事侦探,凭他训练有素的观察能力和敏捷的头脑,绝对能够弥补警方力量的不足,而且能够促使他们提前行动。我整天巡回出访,脑子里总想着这件案子,却总找不出一个自认为是理由充分的解释。我宁愿冒着讲一个陈旧故事的风险,重述一遍在审决结束时已公布过的案情。
罗诺德·阿德尔是贵族后裔,他是澳大利亚某殖民地总督梅鲁斯伯爵的第二个儿子。他的母亲从澳大利亚回国来做白内障手术,和儿子阿德尔还有女儿希尔达一块住在公园路427号。阿德尔经常在上流社会出入,就人们所知的,他并没有仇人,也没有什么恶习。他曾经同卡斯特尔斯的伊迪·伍德利小姐有过婚约,但就在几个月前,经双方同意,他们解除了婚约之后也并没有看出阿德尔有多少留恋之情,他把自己的时间都消费在一个狭小的圈子里,这个圈子里充满了保守的气氛,他选择这样的生活,与他天性冷漠,习惯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