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大家认为凶手是巴克时候,福尔摩斯却提出不同看法,他说,如果这确跟大家所猜测样,是宗凶杀案,那,下面事实就无从解释——
1.他们为什要选中那支火枪,难道他们以为别人是聋子,听不到枪声吗?
2.如果真是他们,他们得逞后会把结婚戒指取走吗?难道他们惟恐别人不知道这是宗情杀案?
“那巴克拖鞋和窗台上
“谢谢,艾姆先生。拖鞋对们搞清哪是巴克先生脚印,哪是凶手脚印很重要。”
“知道,先生,不过,得告诉你,他拖鞋,还有自己鞋子,都沾不少血。”
“在那种情况下,沾血是很自然。好,艾姆,谢谢你,有事们会再找你。”
几分钟后,们重新到书房。去书房路上,福尔摩斯顺便把那双拖鞋给拿上。
这双拖鞋跟艾姆说样,鞋底沾满已经变黑血迹。
裙裾轻扬,飘然走。
“绝代佳人,真是绝代佳人。”道格拉斯太太带上房门后,麦多纳警官若有所指地说,“难怪巴克先生经常到这里来。巴克可能是个很讨女人喜欢男子。巴克说死者很爱吃醋,这点并非空穴来风。现在,想,结婚戒指是个很重要线索。福尔摩斯先生,你对戒指失踪有什看法?”
朋友坐在餐桌旁,两手托着下巴,直在沉思着。这时,他站起来,拉响唤人铃。
“艾姆先生,”管家进来后,福尔摩斯问道,“巴克先生现在在哪里?”
“马上去看看,先生。”
福尔摩斯走到窗前,就着阳光仔细察看手上拖鞋,自言自语地说:“怪事,这真是怪事!”
接着,福尔摩斯突然俯下身,把只拖鞋放在窗台血迹上。拖鞋跟窗台上鞋印完全吻合。他回过头,向们微笑着。
麦多纳警官见状高兴地大叫起来:“这下看巴克怎说!鞋子和鞋印都明摆在这里。福尔摩斯先生,记得你说过凶手是八字脚,果然,被你说中。不过,巴克玩是什把戏呢?把鞋印留在窗台,把鞋子丢在前厅,真是让人费解!”
“是啊,他为什这做呢?”福尔摩斯又沉思起来。
梅森警官搓搓他那双肥大手,很高兴地说:“早说过这案子挺有意思,怎样,是吧?”
过小会儿,艾姆就回来,他说:“巴克先生在花园里。”
“艾姆先生,昨晚你和巴克先生在现场时,你有没有注意他穿是什鞋?”
“注意到,福尔摩斯先生。他趿着双拖鞋。后来他要出门报警,便让他换双长统靴。”
“那双拖鞋呢?”
“在大厅椅子底下放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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