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膝跪下,另一膝支着,用来搭放善初的脚。
善初将一只脚搭在格雷伯爵的膝上,双手往后撑着,身体微微后倾,睨着眼前跪地的“男仆”。
这个“男仆”虽然跪着,但眼神却是饿狼似的,仿佛随时能择人
哪里有人会这样不客气地支使格雷伯爵?
还真把格雷伯爵当仆人了?
格雷伯爵却觉得很喜欢。
格雷伯爵觉得自己可能是疯了,但他真的很喜欢。
很喜欢高傲漂亮的善初。
格雷伯爵没有多疑惑,他觉得这样的活计不过是手板眼见功夫,容易得很。他就算没做过,也见仆人干过很多次了,他能做到也不奇怪。
他将床铺好,便说:“少爷,床已经铺好了,请就寝吧。”
格雷伯爵低着头,姿态算是做足了,也口称“少爷”,言必说“请”,处处是恭敬的。但即便如此,他的态度仍流露出贵族的姿态,丝毫没有仆人的顺从。
善初自诩少爷,却也没有高人一等的感觉,反而有一种危险的直觉。
眼前做足姿态的“男仆”,不是什么温顺的仆人,而是一头扮演驯犬的大尾巴狼。
这位异国小美人。
善初却仿佛理当如此,并不感到受宠若惊,只是淡淡点头,吹了吹瓷杯上浮起的奶泡,便低头啜饮下温热的牛奶。
善初天生好颜色,嘴唇颜色略带嫩红,喝过牛奶沾上嘴边,奶渍便显眼几分。
格雷伯爵沉下眼神,递上了柔软干净的巾帕。
善初接过帕子,眼角瞥见巾帕边缘金色刺绣的“伊甸·威廉·帝瓦尔”全名,不以为意地拿来拭嘴,就像是不知道这是伯爵大人贴身用的高档货,他只当这是普通纸巾一样随意用了,就丢在一旁。
他心里却觉得,自己或许更喜欢把高傲漂亮的善初欺负哭了的样子……
“快!”善初催促道,“愣什么神?”
“是的,少爷。”格雷伯爵应声道,单膝跪地。
当膝盖碰触到地面的时候,格雷伯爵才醒悟身为贵族的自己对着一个小青年跪下了。
可他竟不觉得屈辱,也不觉得冒犯。
看起来听教听话、令行禁止,但从来都是只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知什么时候就会露出獠牙扑上来咬住你的咽喉。
善初却不怕,坐到床边去,说:“愣着干什么?”
“嗯?”格雷伯爵似乎不解。
善初跷起脚,说:“快给我脱袜子!”
语气真是颐指气使。
格雷伯爵将被丢弃的帕子捡起来,折叠放在口袋里。
“我要睡了。”善初说,“你帮我铺床。”
格雷伯爵答应了,仔细帮善初铺床。
他身为贵族少爷,哪里干过这样的活儿?
可不知道为什么,他干起来竟然也十分顺手,就像是以前干过无数次了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