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糟糕是,相宜希还绝望地发现——辛桃馥也发达。
不是那种“他傍上大款”“发达”,是那种“他成为大款”“发达”。
也就是说,辛桃馥,bao富,出息,牛批。
作者有话说:
判罪东西都是百度查,不严谨之处敬请见谅,大概就是为剧情服务吧。
这儿,把江家摸个底,确认他情报——江家资金链随时有断裂风险。他便用珠宝公司这个项目来诱江家投钱、抵押,现在相宜希出事,整个项目眼看要崩,江家面临资金链断裂风险,风雨飘摇,殷叔夜正好趁火打劫,低价购买他们家彩宝矿。
班子书在旁淡淡说:“詹姆来找您,您要见?”
殷叔夜正坐在电脑面前看文件,头也不抬,说:“谁?”
班子书说:“詹姆……就是相……相宜希助理。”
“有关他事,不用跟说。”殷叔夜淡漠地回答。
殷先生搞江家、辛桃馥,bao富情节(包括之后会提到黎度云发迹)也不严谨,也是为剧情服务,不行就当是作者无脑给主角开金手指吧(笑哭)
相宜希在局子里歇斯底里好几天,始终没见到殷叔夜。
慢慢地,他又静下来,开始平平和和地和律师交流如何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免罪责。律师跟他分享些轻判甚至免于刑责案例:有人是因为自身需要而不是吸dfd目购买违禁药(比如因为失眠所以找代购买含有违禁成分助眠药,而且本人不知道这是违禁药,只以为是普通安眠药)。本人对药品中含有d品成分情况不知情,无走私d品主观故意,没有犯罪事实,所以能够免于处罚。
因此,相宜希咬死自己买这个是为自用,而且他根本不知道这个东西含有d品。
从证据上看,相宜希确是情节轻微,但他并没有获得最理想“不予起诉”或“免于刑责”。法院仍认定他构成走私d品罪,依法应予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年后,相宜希出狱,得知第件消息是:丹陵福地已完全归殷氏所有。此外,殷氏也吞江家彩宝矿。殷先生创办珠宝集团红红火火,他影响力也早已超出长安州——但早已和相宜希毫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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