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直留意着金兰殊喜欢什、不喜欢什,因此,做饭和点菜时候都按着金兰殊喜好来,唯恐惹怒这个“霸道总裁”。
这是他第次尝试“触,bao君逆鳞”,没想到,却是这个效果……
宋风时拿着银勺子勺块奶油蛋糕,吃进嘴里,却是甜到心里。
作者有话说:关于印染布料情节,完全是为剧情服务。非专业人士,纯粹瞎编……
这……
宋风时心疯狂地跳动着。
简直像是被告白样呢。
宋风时又低头下头,忽然感到羞赧,就像是真被告白样。
金兰殊见宋风时脸上犹如恋爱样喜悦,便惊讶地说:“你那喜欢吃蓝莓重芝士?”
,宋风时却说:“想吃这个很久,但是太腻,个人也吃不完……难得今天和你起呢!”
金兰殊看宋风时眼,撇过头,仿佛就义样咬紧后槽牙:“嗯,好。”
“好?”宋风时呆呆。
“好。”金兰殊重重地点头。
宋风时真下巴都要吓掉。
宋风时这才抬起头,故作淡定地说:“也没有,其实想想,还是吃草莓奶油蛋糕吧。”
金兰殊立即松口气:谢天谢地!不用吃蓝莓!
如果说蓝莓是金兰殊敌人,那草莓是金兰殊恩人。
金兰殊非常喜欢吃草莓。
宋风时是知道这点,才这样点菜。
金兰殊脸色发青地说:“点吧。”在后悔之前。
宋风时端详着金兰殊脸色,轻易地解读出金兰殊满脸写着“拒绝”,但是嘴巴却不诚实:“可以试。”
宋风时心中既惊喜,又意外。
他……他是因为提议而愿意吃蓝莓吗?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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