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二章(2 / 4)

就如同在实习期,他很快就了解到如何能做到“和别人一样”。除非是人事部的同事亲手送到你桌边,否则纸巾、笔等等的“个人用品”不能亲自去领,显得没风度。因此,桌子上不能放公司配发的抽纸,得放楼下超市卖的3到5英镑一盒的抽纸巾,写东西用的是精美钢笔,装咖啡的杯

与此同时,老师也婉转提醒:“下次再去类似场合的时候,穿订制的,好吗?”

这就是尴尬了。

金兰殊的资质不错,老师介绍他去夔龙集团实习。金兰殊还挺开心的,结果却被提醒“注意着装”,更重要的是,实习还没有实习费。等于是贴钱去打工——但这也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机会了。

金兰殊不愿意放过这个机会,便省俭了钱下来置装。他的父母其实也是工薪阶层,给他花大把钱买衣服,他自己过不去。然而,很快他就发现一套衣服只是开始。他不能坐地铁上班——至少不能被人发现他坐地铁,因此他要提早起床,每天提前一个地铁站下车,再打车到楼下。

别人问他为什么没有车的时候,他也可以答:“我没考这儿的驾照,懒得弄。”

交”。宋风时天性爱和别人打交道,尝试过跟金兰殊搭话,但也不是特别成功。宋风时很快发现,金兰殊对于“没有意义但可以拉近距离”的寒暄毫无兴趣。

比如,众所周知,“你吃了没”、“你去哪儿”、“你几点睡”等等都是一句寒暄,没有人会在意这个问题或者答案的信息量。

金兰殊却会问:“不是,你问这个做什么?”

宋风时看金兰殊的晚饭惨不忍睹,便多给他炒了个菜。金兰殊也吃了。宋风时便问:“这才做得还可以吧?还能吃吧?”

“能吃吧。”金兰殊回答。

他好像混入了鹤群里的鸡,当然,在他自己的视觉,他是混进了鸡群的鹤——反正也要好好融入就是了,他步步留神着,唯恐遭到轻视。

自尊心这种东西,像玻璃做的塔一样,越是高耸,就越是脆弱。

金兰殊的心就是如此,又高傲,又脆弱,敏感又多疑。

他知道这样的自己肯定是讨人厌的,可这样也没关系,横竖他也讨厌别人。

他对于不喜欢的人不愿意多了解,但当他想要了解别人的时候总是得心应手。

宋风时心想,金兰殊这个人活到现在还没被打死,证明祖国真的是法治社会。

金兰殊一直觉得自己家境不错,到了这边读时尚管理,才发现自己是穷鬼。他以为开得起法拉利算有钱,结果好多同学开法拉帝都觉得寻常。

这就是差距了。

他觉得自己买件几千块的“八宝利”衬衫,还能见人吧?

结果,同学都说,厂子里批量出的衬衫怎么见人啊?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最新小说: 那个喊楼告白的黑皮Omega 严拓 我的叔叔李海 名字的意义 重生后我决定继承家产 斯文尤物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 回乡后揣了失忆霸总的崽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