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对她怀有好感,起度过愉快下午。她又长得漂亮,如同事开始所说,性格看来也不错。但若问是否通过这些事实罗列而从她身上发现强有力地摇撼自己心灵某种东西,那很遗憾,回答是否定。
而岛本身上却有,想。和那个姑娘在起时直在想岛本,不能不想。想到岛本,心现在都还摇颤。那里有兴奋,有仿佛轻轻推开自己心灵深处扇门带有低烧兴奋。可是同那个有腿疾漂亮姑娘在日比谷公园散步时,却未能感觉出那种兴奋或震颤。在她身上所感受,仅仅是某种共鸣和平静温情。
她家、也就是药店在文京区小日向。乘公共汽车把她送到那里。两人并肩坐车时,她也几乎没开口。
几天后同事来到跟前,“那孩子对你好像相当满意,”他说,“这个星期天四个人再上什地方去可好?”但适当找个借口谢绝。再次见面交谈本身不存在任何问题。老实说,也想再慢慢和她谈次。假如们在别场合碰上,成为要好朋友也未可知。问题是不管怎说毕竟是双重约会,其行为本来目即是物色恋人。如果连续见面两次,势必产生相应责任。而不愿意——无论哪种形式——伤害那个女孩。只能谢绝。当然也就再未同她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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