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朱元璋辗转反侧,到处开会调研,最后还真让他寻到个办法。
宁国府有个叫陈灌知府,在当地搞个户帖法,成效斐然。朱元璋深入研究下,觉得这个建户籍法子特别好,又是经过实践检验,完全可以作为样本在全国推行。他决定拿来先用用看。
时间很快推移到洪武三年。
洪武三年对大明来说是个特别重要年份。在这年,朝廷相继出台各种政策,重修*员殿陛礼法,
上叹口气:这饭啊,夹生。
元代户籍实在太乱,大明根本不可能全盘继承;可彻底抛开另起炉灶,难度也极大。废弃不是,继承也不是,朱元璋面对这个复杂局面,只能摸着石头过河,步步试探着来。
早在洪武元年(1368年),他在南直隶诸府和江西三府搞过个叫作“均工夫”试点制度。规则很简单,按田地数量征赋役:每顷地,出个壮丁,农闲至京城服三十天徭役。如果田不够顷,可以几家合出丁;如果田多人少,也可以出钱雇佃农去服役。
这是个无奈折中做法。因为那时老百姓跑得到处都是,没有户籍来制约。官府干脆不按人头征税,而是把赋税折到田里。你人可以跑掉,但土地总跑不吧?
除此之外,朱元璋在洪武元年还发布诏书说:“户口版籍应用典故文字,已令总兵官收拾,其或迷失散在军民之间者,许令官司送纳。”这是在向民间征集散落元代户籍残本。紧接着,第二年,朱元璋又宣布:“许各以原报抄籍为定,不许妄行变乱。”
【注释】
户口版籍应用典故文字,已令总兵官收拾,其或迷失散在军民之间者,许令官司送纳:户籍账册还是有根有据为好,朕已下令总兵官注意征收元时户籍残本,或者它们已经失散于军、民之间,如果能找到话,允许地方官府送交上来。
许各以原报抄籍为定,不许妄行变乱:每个人户籍必须以原先户籍为准,不得擅自改变。万历年间,《大明会典》重申,所有军人、农民、驿站工作人员、盐场工人、医生、天文星象观察者、工匠、乐工,都不可以擅自转行。如果偷偷改变户籍记载职业,想换轻松工作,抓住你就要打八十杖。
你在元代是什户籍,现在还是什户籍,别自己乱改。在新户籍建起来之前,权且用旧户籍管着,先把人拢住再说。
无论是“均工夫”还是“原报抄籍”,都只能临时救个急。真正想让大明长治久安,还得尽快把新户籍体系建起来才行。朱元璋手下有位大臣叫叶伯巨,他把这个道理说得特别直白:“夫有户口而后田野辟,田野辟而后赋税增。”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