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楼,歙县雄村人,进士,官至江西右参政。
【注释】
江西右参政:据《明史·职官志》记载,各布政司内参政职,从三品,人员不定,因事而设,分管粮储、屯田、军务、驿传等事,分担布政使职能。明代江西布政司设有督粮道人,负责征收、押运漕粮;督册道人员不定,负责督造鱼鳞图册、黄册等,以作为当地征收赋税、摊派徭役根据;分守道人员不定,负责向各府、直隶州传达催办布政司公事。曹楼所任之江西右参政,即为上述三道之。
江东之,歙县江村人。此时他还没进士出身,要到后年才考中。再后来,他以御史身份首先向冯保开炮,也是万历朝中个名人。
【注释】
部,二者互相制约。兵部左侍郎,正三品,兵部尚书副手,辅助尚书负责各地驻军粮草、军队调动以及军队*员任命,相当于现在总后勤部、总参、武装部、国防部等部副部长。
江珍,歙县溪南人,进士,官至贵州左布政使。
【注释】
贵州左布政使:据《明史·职官志》记载,明朝地方z.府权力乃是分为三,承宣布政使司负责民政,提刑按察使司负责刑名,都指挥使司负责军事,最高长官分别为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挥使,三权并立,互不隶属。贵州左布政使,从二品,为贵州省最高行政长官,相当于现在贵州省省长。
方弘静,歙县人,进士,官至南京户部右侍郎。
御史:江东之弹劾冯保时任山东道御史。据《明史·职官志》记载,明代都察院设有十三道监察御史,正七品,主要负责纠察内外百官之风纪。若在京,则稽查两京衙门审理刑狱案件有无拖延、枉曲,并巡视京营、仓场、内库
【注释】
南京户部右侍郎:据《明史·职官志》记载,明廷原本定都金陵,明成祖朱棣夺位后迁都北京,但依旧保留金陵陪都地位,改称南京,并设置南京六部。其中,南京户部右侍郎是南京户部尚书副手,辅助尚书征收南直隶与浙江、江西、湖广三布政司夏税秋粮,督责漕运和全国盐引勘合,负责全国黄册收藏和管理。虽不及北京户部侍郎,但也可相当于现在财政部副部长。
程大宾,歙县槐塘人,进士,官至贵州按察使。
【注释】
贵州按察使:据《明史·职官志》记载,按察使,执掌省司法监察之权,纠察*员风纪,澄清吏治,铲除*,bao,断案平冤;并对布政使、都指挥使有监察之责,将情况上告吏部、都察院,以备考核。贵州按察使,相当于现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政法委书记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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