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那狂乱音乐和刺喉烈酒,使自己麻木,让自己忘掉切烦恼,忘掉是生是死,忘掉曾经发生过切,只当那是个梦。那只能是个梦,如果不是梦,怎会在夜之间,自己就什都没有呢?可每当头痛欲裂地醒来,那刺眼阳光在晃动,身边行人匆匆忙忙,他们也在机械而麻木地移动着,他们为什总是跟着自己?那张张不同表情脸,离自己如此贴近,那个残酷而可怕梦,又次真实地再现。于是,他只能再次寻求麻醉。
每次喝到物是人非、头重脚轻时,卓木强巴满意地看着身边那些在舞林中扭动肉体,那些人,在毫不熟识肌肤摩擦间寻找快感,在酒精兴奋作用下又可以打发天。哼哼,这就是享受生活,原来这就是享受生活”…·他满意地擂桌而歌,欢畅大笑,往往笑到最后,都笑出眼泪。
又是个黄昏,卓木强巴从街头宿醒,是怎到这里?被谁扔出来吗?他哪里还记得那许多。来往路人也没有谁能认出,这个横卧街头大个子,曾经在某些杂志封面抛头亮相,曾经在某些集会慷慨陈词。如今,他只是街边个醉汉而已。
卓木强巴踉跄着爬起来,往往这时候他做第件事,便是先用头往墙角狠狠地撞上两下。痛!好痛!竟然还有痛感觉,原来自己今天还活着吗?今天,又该去哪里?他茫然地走着,和大多数人样,听凭自己双脚将自己带向下个地方。前面到处都是路,根本不需要选择,脚落在哪个方向,就继续往那个方向,汽车得为自己让道,行人都躲躲闪闪,哈哈,天地之间,还是数最大。但往往身后,会传来些议论之声:“那个人是个疯子。”“看那模样,多半是傻吧!”“找死啊,白痴!”
哈哈,无所谓,疯子也好,傻子也好,谁还在乎?想当年,这个白痴,让你们多少人羡慕崇拜!哈哈,原来你们就喜欢崇拜这样疯子白痴。不,他们崇拜不是这个疯子白痴,他们崇拜,是这个人以外东西,他们崇拜,是那时拥有东西,而,什也不是!原来什也不是!真奇怪,为什会在街上双足行走,究竟能算做是什?
熟悉味道从门里飘来,卓木强巴就像即将折断老槐树丫般仰起头,“相约酒吧”四个字映人眼帘,字体周围霓虹灯已在闪烁.
[相约酒吧]
“相约酒吧”,看见这四个字,就好像有盆凉水从头浇到脚,卓木强巴看着自己脚,喃喃问道:“是你,把带到这里来吗?”
十几年前,正是在这间小酒吧,第次约见英;两年前,也是在这个酒吧,用酒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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