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沧元图 > 历史的尘埃 > 第五十八章 被猎(中)

第五十八章 被猎(中)(1 / 5)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

我为什么要逃?混混沌沌地不知道奔跑了多久,阿萨突然这样问了自己一个问题。

这个问题好像一道头顶撕开黑夜的惊雷,给原本混沌一片的意识带来了光亮和清醒,他这才发现自己的思维不知不觉间自己又回来了。虽然在感觉上,依然还是那种像喝了十斤烈性果酒后再被人用大棒槌在后脑猛击一下的迷糊,但是这只是迷糊,和刚才那完全没有思维的混沌已经是迥然不同。

魔力和斗志确实是在逐渐恢复,但是这突然而来的清醒却和这完全无关。阿萨可以感觉得到,脑内那乱作一团,同时又拥挤混杂膨胀的混乱力量似乎正在缓慢地减弱,逐渐消散进周围的原本堵塞的头脑脉络中。他的头脑逐渐开始空出了思维的空间。

有了那么一点点的思维,他自己立刻就开始意识到了。逃跑只是留在他脑海中本能的一种反应,但是这未必就是最好,甚至是可能最坏的一种方法。在这样漆黑一片城市,几乎看不见任何东西的瓢泼大雨中独自逃跑在无人的街道上,这好像才是最容易被发现的。

雨声大得好像充塞满了天地,但是阿萨立刻分辨出了一个异常迅捷的脚步声正在这里奔来。正是因为冥想术的支撑他才没有真正地疯掉,而现在自我的思维一恢复,那因为冥想而异常敏锐的感官立刻感觉到了异常。一个沉重迅捷,带着金属和路面撞击的铿锵声穿越宏大的雨声逐渐接近。

感觉是感觉到了,只是他的头脑依然是模糊的,虽然已经比刚开始的时候好的多,但那也只是从一团凝固了的浆糊变成了一堆可以流动的浆糊而已。魔法力和斗气虽然恢复了一点,但是那一点也真的只是很小的一点,不用说神殿骑士,即便是一个见习圣堂都比他来得更有战斗力。

女骑士的脚步已经到了身后不远处的一个转角口,也许只需要一个转身,那散发着白色光芒的光辉战甲就可以出现在视线中了。

塔丽丝在跑,雨实在是太大,她不得不一边跑一边用单手遮挡住眼睛。

一路上她没有遇到其它搜索的教堂守卫和牧师,王城实在是不小,天气又实在是太恶劣,即便是高声呼唤也难以传出百米之外。数里之外的惊鸿一瞥后赶过来,她不敢再花任何时间去寻找召集同伴径直就追了过来。其它人应该还在风雨中困难地一处一处搜捕,只有她是独自追出最远的。一位高级牧师给她加持了鹰眼术和阴暗视线之外还有更高级的枭之洞察,如果是一大群人反而会妨碍她的感知。按照刚才在教堂顶所见的,那个人的脚步踉跄跑得也是颠颠倒倒,似乎是受了不轻的伤,现在这正是绝好的机会。

刚转过这个街角,塔丽丝的脚步突然慢了下来。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最新小说: 那个喊楼告白的黑皮Omega 严拓 我的叔叔李海 名字的意义 重生后我决定继承家产 斯文尤物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 回乡后揣了失忆霸总的崽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