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法一窍不通的兽人,所以才敢在桑得菲斯山中肆无忌惮地使用死灵魔法。虽然他们离开欧福的时候自己的通缉令还没在这个相对来说很独立的城市中散播开来,但是这个兽人说不定也能够辨认出自己所使用的魔法,那么等他以后知道了通缉令就很容易可以联想出自己是谁。
一个身份看来似乎有点古怪,而且很明显已经知道得太多的狼人,大可以在这里先杀了。阿萨聚了聚魔法力,手情不自禁地往背后挪了挪。即便是现在动手还没把握,但是回欧福的路还有半个多月,有的是时间。
默然了半晌,路肯撇撇嘴,这让他的脸看起来向一只被人打了一棍子的狗一般沮丧。他点点头说:“对。其实我是懂点魔法的,而且这件事我没告诉任何人。这是因为我和其他同胞们不一样,我……是被一个人类炼金术士养大的。”
阿萨恍然点点头。“难怪你的话能够说得这么流畅。”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们的部落就被埃拉西亚的军队剿灭了。我在战乱中被打晕,醒来后就发现自己和一个老炼金术士在一起。听他自己说当时他花高价从埃拉西亚的军队中把我买来是因为一个炼金术的实验需要一只幼年兽人的脑和心脏,不过后来实验的其他材料一直没找齐,我也就活了下来。炼金术士原本把我当作一只可以看门的狗来饲养,不过后来他发现我居然学会了他说话,他很惊喜,就把我当作了他的半个徒弟和半个助手。要知道,能够有一个兽人的助手,那在整个大陆都是独一无二的。我主人隐居在一个森林中研究炼金术,平常也不大和人交往,所以和我说话的时候很多,我就跟着他也顺便学了些魔法之类的东西。我是在魔法物品中长大的,所以我才能够从你脸上发现那张面具。”
阿萨点点头,山德鲁大概在制作面具的时候确实应该没考虑过要去瞒过一只狼人的鼻子。他问:“那你后来怎么到欧福来了呢。”
“两年多以前,有人告发我主人专研巫术。教会和军队的人来,一看到我,立刻就认定我这个邪恶的兽人就是巫术的证据。我主人被当场杀了,我在慌乱中使用了一只他不知从哪里弄来的一只劣质的传送卷轴。我的运气很好,没有被传送进地底岩石里,而是埃拉西亚边境的一处森林上的千米高空,摔下来断了一只腿。我尝试着悄悄和一些人类接触,但是无论我怎样小心和努力,最后的结果都是军队的追杀。我这才知道自己在人类社会里只有死路一条,所以拼命地朝蛮荒高地里逃跑。但是那里也有人类军队在剿灭兽人。也不知在逃亡中度过了多久,就在我以为自己几乎要发疯的时候,我终于遇到了被塞德洛斯城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