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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东方未明(2 / 4)

和塞人祖先一样,乌孙平时很善待自己的坐骑,在歌谣里称赞它们的矫健,但这并不妨碍

但食物的话,在这地广人稀的地域里,除了狩猎外,便只能靠乌孙人杀了一匹受伤的马才熬过来的。

马儿也是惨,半个时辰前还是亲密无间的伙伴,半个时辰后,就成了埋在火灰下的食物。

因为害怕点火太久被敌人发现,只能用任弘泥巴烤羊脖子的办法,在坑堆里焖熟——其实只是半熟不熟。

都这会了,也没法挑剔半生马肉的味道,汉军吏士们皱着眉努力撕扯精瘦的马肉。而乌孙人就没这么客气了,大块咀嚼,边吃边分享吃马肉的经验。

瑶光成了队伍里的翻译:“他们说,只有战马,肉才会太精瘦难以咀嚼,但若不是战马,而是肥硕的母马,或是年轻一点的小马,像它一样,不要超过五六岁,肉会很嫩。”

场仗,西域的诸王们,足足准备了数月。渠犁现在自身难保,根本不会发一兵一卒救轮台!”

“而那逃走的汉使及乌孙公主,很快便会发现,往东走,已是死路一条!”

……

而使团这边,任弘他们虽然摆脱了追兵,但仍不敢大意,没有走从龟兹去往轮台的大道,而是从绿洲南方的边缘,靠近沙漠的地域慢慢绕过去。

当情势不紧迫时,瑶光不再与任弘同骑一马了,任弘感觉萝卜蹦得比昨天欢快多了。

虽然只是一匹马,听不懂这女人在说什么,但看她一边大嚼同类的肉,一边指向自己,萝卜还是打了个寒颤,嘶鸣着原地撒泼起来。

任弘连忙拉住萝卜,安抚它,并在它耳边低声道:

“萝卜啊萝卜,我知道你为何讨厌她了。”

任弘倒是知道,吃马肉是乌孙的老传统了,马的驯化远远晚于其他动物,而乌孙人的祖先,是在中亚草原活动的塞种人,正是这些最初的游牧民驯化了马,最初是养肥了吃肉的。

但就在某一天,可能是一个塞人看着马儿那优美的脊背,起了兴致,忍不住骑了上去,从此解锁了骑术。这项技能和马匹驯化一起,随着塞人的大迁徙,慢慢向世界各地传播。

多亏了汉使团携带的医药,受伤的几名乌孙人缓了过来,甚至连那个刮光头的阿雅,都能坚持自己上马,哪怕全程都忍着疼,却仍紧紧跟在瑶光马后。

从龟兹到轮台,不过两百余里,快马两日可至,但使团绕行,却要花三天时间。

“到了轮台,便能吃上烤馕了。”

大食量的韩敢当又饿了,他们突围匆忙,只带了甲兵,大多数辎重都丢在了龟兹城里。

西域并非哪都如白龙堆一样可怖,在天山雪水滋润下,龟兹、轮台的环境跟敦煌差不多,甚至还更好些,水在沿途溪流可以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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