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兵穿着皮甲,戴着尖形盔,虎视耽耽,他们是天然督战队。
“丹尼尔阁下,您觉得们队伍怎样?”
“很不错,可以战斗。”方信回答说着:“您真是个指挥天才。”
这句恭维使埃特格笑,他越来越有着指挥官气质,他笑说着:“那好,您回来肯定没有休息好,操练要到中午,们先回城堡吧!”
方信确没有吃早餐,因此也不矫情,直接点头应是,行人就向着城门而去,到里面,翻身下马。
方信喜欢太阳,特别是清晨初升太阳,那层又层温暖而充满力量阳光,直入身体和心灵,使人感觉到身心舒爽。
方信已经很少回忆起地球上日子,因为主世界也是充满绿色和清新空气,有时,甚至就会产生错觉,觉得自己从来就是这里土著。
穿过条河流,河流静静流入小村,再奔过去,就是费耶堡。
到前面,就看见大批人操练着,有二十骑兵,其它全部是步兵,骑兵跟随着二个人观看着,而领导步兵操练,却是那个克朗肖。
方信奔驰而上,靠入骑兵队伍,而埃特格和巴德,点头微笑,却没有说话,大家把视线注意到操练步兵上。
到大厅,自有仆人送上洗脸水,方信擦擦,觉得舒服许多,又有人送上早点——酒、面包,奶酪,还有块肉干。
这已经算是相当不错,方信举起杯,倒满葡萄酒,唇边笑容扩大,说着:“现在有什消息没有?”
走时,他吩咐过哈达克,而使埃特格通过哈达克,获得临时盗贼和刺客调遣权,这可以刺探情报,注意形势发展。
“普西堡果然已经接到命令,不出战,缩在城堡内,城堡内有二百人,有着足够粮食,可以吃上五个月,如果没有特殊武器,那们这四百人,就算全部耗死,也不可能打下这城。”巴德想想,就说着。
“可以理解,
克朗肖在处旗子下面,指挥着步兵操练,二十天没有见,他似乎又瘦些,脸上棱角,因此就像刀刻样风霜和坚韧。
他看见方信,嘴角微微动下,他在想什呢?
想着自己就算如此辛苦,也不过得个骑士头衔,而眼前方信,却至少可以得个世袭爵士封号从此可以正式加入世袭贵族行列?
但是这表情转眼就没有,他开始大声发号施令,指挥着军队,他昂首阔步,声音洪亮无比,身上铠甲随着他脚步作响。
士兵服从着他命令,来回操练着,虽然有些不熟练,而且武器也参差不齐,但是总算已经磨合好队伍,知道自己上级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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