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苗女见有人过来打搅,脸上立刻露出不悦地神气。青衣道人晃晃朦胧醉眼,竖起耳朵听得王钟吐词颇有学问,顿时大喜:“这位小哥儿原来是读书人?知道这文章出去?老牛也是刚学不久,只觉得很有意思。随便念念。”
“来来来,小哥。相逢就是有缘,咱们先喝三坛再说话!”
“那是自然。”王钟哈哈笑,也举酒狂饮,眼睛却朝那苗女脸上直勾勾盯着。
苗女见王钟目光有些不意思味道在内,心里勃然大怒,语气变得淡淡带有股深深凉意,“你是哪里来秀才?”
青衣人也听得苗女语气突变。似乎就要发作地摸样,酒醒大半,以为王钟是看苗女美貌而上来搭讪书生,暗想:不知天高地厚地小子,不知道花越漂亮刺越厉害呢,要不是老牛法力无边,神通广大,也吃青青大亏。这小子看只有点点法力,还比不上姓冒小书生,今天只怕是要被青青整治番。老牛被困几千年,才出世几个月,闷得慌,正好找个乐子玩玩。
“天地为炉兮,造化为工。阴阳为碳兮,万物为铜。”
王钟放眼望去,只见临窗张八仙座上坐着个青衣道人,口青色鲨皮鞘黄金吞口长剑横在桌上。
这青衣道人年纪介乎青年与中年之间,面容之上仿佛朦胧层水雾令人看不分明,只觉得有些沧桑味道,散发来气息直似森林中耸立几万年老树。
此时,他正在举起坛酒仰头咕咚咕咚狂饮。胸襟前洒得到处都是,却尤自不顾,嘴里大声呤着先汉贾宜《服鸟赋》。模样似醉非醉,似醒非醒。
“好,你也喝十几坛,应该尽兴。咱们还是回去吧。”
想想。青衣道人把眼珠转,嘿嘿干笑两声:“小兄弟啊,这是丫鬟青青,平素最喜
银铃叮当,个美妙声音传来,原来这青衣人旁边还坐个苗女,全身佩带满银亮首饰,葱白嫩玉手腕上套着两三个金环。随便晃动间,全身便发出清脆悦耳风铃声。
苗女正用方丝巾温柔替青衣人擦去胸前酒渍,声音甜软得糯米糖般,眼神含情默默,正如初恋少女望情郎。
川中自古便道门兴盛,许多异人时常出没于酒肆之中。这等行迹虽然大悖礼法,但见怪不怪。旁边酒客都离得远远,生怕这位道爷发酒疯乱打气,尤其是苗家女擅长养蛊,浑身是毒,更加惹不得,虽然美貌,但都不敢多看眼。
“同生死,轻去就。这位贾宜倒真正得孔子真传。这位道长横剑沽酒于闹市中。有美人做伴,好生潇洒。”
王钟几步走到八仙桌前坐下来,皮笑肉不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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