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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粉墨登场(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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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很大程度时是因为人要衣装佛要金装,谁不想衣锦还乡,“衣锦”这个两个字轻松道破了历史洪流中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玄机,当下这个社会,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纨绔子弟斜靠着跑车装B,对寻常女孩来说,远比穷酸孩子手拿廉价玫瑰或者怀揣一叠诗歌情书来得靠谱。当陈二狗内心交织矛盾地穿上魏冬草替他选的衬衫和西装,换上那双刚拿到货没几天的意大利手工定制皮鞋,再戴上他不知道牌子的手表,站在镜子前,自嘲地摸了摸下巴,挺像那么回事请,沙哑着嗓子喃喃道:“以后回张家寨给娘和老头子上坟,也得用这一身行头。”

最先看到陈二狗这副模样的是吴妈,结果不等拿着领带不知所措的陈二狗开口,吴妈就跟见着了妖魔鬼怪一样冲上楼,然后一头雾水哭笑不得的方婕被领着来看陈二狗,于是她也愣在当场,再次不给陈二狗说话的机会,小跑上楼,把正忙着梳妆打扮的女儿牵下来,莫名其妙的魏夏草一看到从头到脚俱是焕然一新的陈二狗,瞪大眼睛,捂住嘴巴,一脸不可思议,陈二狗被彻底郁闷到了,他只不过是想问一下领带怎么个打法,有必要这么大惊小怪搞得跟看到鬼一样吗。

方婕没解释什么,只是让魏夏草帮陈二狗打了领带,等这两个年轻人出了别墅,煮茶的方婕坐在沙发上终于感慨道:“刚才看到这孩子,尤其让我想起端公挖到第一桶金后买了一身名牌陪我回家见父母,当时我爸妈嘴上不说什么,可心底是第一次尝试着开始认同他,倒不是说那身名牌值几个钱,只不过就跟一块翡翠,剥开外层的石头后,终于开始露出锋芒,有种男人,稍微一出头,是就能够让人刮目相看的,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呵呵,哪需要三十年,撑死三年就够了。”

吴妈虽然是个佣人,可也算是方家半个成员,在生活方面有些时候说话比方婕父母还要顶用,不说魏夏草魏冬虫,方婕这一辈都是她打小看着长大的,感情自然深厚,她坐在方婕不远处,视线从年轻人最不耐烦却是她看得最津津有味的老派肥皂剧中收回,笑道:“当年魏先生一踏进方家,可是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不光是人精神,那一口话也是头头是道,把方老爷都给说得心动,我当时就觉着小姐您是找对了人,虽然这些年魏先生来往少了,但我知道他心里最紧要的女人还是你,只不过他嘴上不说罢了。今天那个姓陈的孩子一穿上西服,真是眼前一亮,来过我们魏家的年轻人不少了,夏草的男朋友也一起吃过几次饭,但我还是觉得这个孩子舒服,不急不躁的,但心思跟魏先生一样细腻。”

方婕乐了,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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