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声,这刀如中败革,竟只插进去数分。小鹿吃痛,用力跃起,同时后蹄带风,闪电般踢向李狂澜胸口。
它身体虽小,可是力量狂猛之极,将李狂澜整个人都带得飞起,双后蹄踢到半途,风声已经变成尖锐呼啸,这脚要是被踢中,李狂澜又要断排骨头。
李狂澜心下微惊,好在她战技惊人,手上微微加力,整个人就倒竖在小鹿背上,避过那踢。随后她手中吸血刃震,震开小鹿那强度惊人肌体,直刺心脏,这才算收获件猎物。
头看上去胆小温顺小鹿都如此难对付,那些六足猎狮就不必说。可是千夜却收割得极是轻松,道红线过去,猎物就伏地不动。李狂澜很是不服气,抓起千夜手看来看去,却没看出什来。自千夜晋升侯爵后,生机掠夺渐渐收放自如,次就可以射出数根血线攻敌。
这是血族最古老也是最神秘天赋能力之,李狂澜哪里看得出来。
在这片树林中,大到数米长巨蜥、六足猎狮,小到拳头大小地鼠,都行动急促,且处于极度亢奋状态,它们要就在狩猎进食,要就在繁衍,刻都没有停下来时候。整个树林中气氛格外诡异、炽热,宛如场各个物种都在参加无遮大会。
李狂澜虽然早就习惯男人身份,可她再是性情奔放,也有些看不下去,禁不住啐口。
千夜出手猎杀对正在繁衍六足狮,刚准备收取猎物,李狂澜就拉住他,皱眉道:“这脏,不要吃!”
千夜自然明白她意思,苦恼道:“这里不脏似乎不多啊。”
李狂澜放眼四顾,确实没有什更好选择,于是指指在林间穿过群似马似鹿生物,说:“那些看起来好吃些。”
但是手被李狂澜握着,千夜忽然间就想起她衣甲下那
千夜无奈,“好吃有什用?”
越是强大凶兽,吃起来越补,这是常识。但是它们肉质往往难以下咽,这也是常识。在千夜看来,那些林间小马太过弱小,和普通野兽差不多,根本没有吃必要,远不如六足猎狮那样有助于补充原力。
但李狂澜说什也不肯碰正在繁衍中狮肉,千夜最终只好找条巨蟒,算是折中方案。
仅仅是数头猎物,就让千夜吸纳精血接近饱和。这里生物或许实力平平,但精血却是充沛得超乎想象。此外在极端重力环境下,大型凶兽体重往往达到数十吨,依然能奔跃如飞。别不说,它们筋络骨骼都会是难得好材料。
或许直都是千夜出手缘故,李狂澜也不甘寂寞,忽然跃起,追上头在林间纵跃小鹿,吸血刃直刺后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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