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苏,才让他真正有些兴趣。罗伯森笑起来,将匕首凑到嘴边,想去舔吸匕首尖上血珠。他觉得,苏血应该非常甜。
但在血珠入口前刹那,类似于野兽般直觉让罗伯森本能地甩开匕首。他皱着眉头,看着匕首上斑斑血迹,不明白自
最喜欢做,就是把敌人分尸、切细。
苏听得到身后呼吸声越来越粗重,也越来越接近。双方距离不断拉近,从五十米逐渐缩短到三十米,再到十米。
苏脚忽然勾住截树根,整个身体忽然向前栽去,然后个翻身,再诡异地弹起来,匕首如闪电般刺向罗伯森心口!
罗伯森左手倒握匕首,猛地肘部挥起,格向苏手腕,他右脚据地,左腿踢出,踏在棵树干上,就此生生止住冲势!
喀嚓声,那棵径粗十几公分树禁不住疯狗如此狂猛冲势,居中断折。而罗伯森则借力完全在原地停下。
苏脚步变幻,匕首带起道道灰色光带,不住向罗伯森刺去。罗伯森则或闪躲,或挡格,或狠狠反击,匕首攻击迅捷狠辣,角度之刁钻,比苏还要强上几分。
两人在林间小块空地上闪电般进退趋避着,两把匕首在空中交织缠绕,却始终不曾交击。斗不到分钟,两人已进行数百记攻防!苏敏锐发现,罗伯森脚步并不象初见时那样灵活,看来刚才急刹,还是给他肌肉造成定损害。其实罗伯森步法只有极细微变慢,般来说,如果不是比疯狗还要高上两阶格斗高手,根本就不会发现。可是苏眼力之强,也绝非普通格斗高手可比。苏旦发现这点,立刻有对策,他忽然发力倒跃而出,然后在株树干上借力踏,就如头狼般凶猛地冲进森林深处。
刷声轻响,罗伯森匕首在苏背影上掠过,然后他就站在原地,眼睁睁地看着苏逃走。疯狗看看匕首,尖锋上有滴血珠滴落。他清楚,刚才那刀应该在苏背上留下道十公分长,公分深伤口,不会多,也不会少。
罗伯森反应不可谓不快,在苏变换身法刹那,还是抓到机会给他留下记伤痕。只是已经错过衔尾追击最佳时机。
罗伯森没有想到是,苏居然能够看出他行动力受损,从而果断逃走。现在追去只会使他腿上肌肉受伤更重,从而不能恢复。虽然只要休息个小时,罗伯森就可以恢复受伤肌肉。但是个小时,苏足以逃出很远很远。不过对于擅长追踪猎人来说,耐力和耐心是最不可或缺两样东西。罗伯森已经准备连续追上个五天五夜,这个时限是他能力极限,所以不在乎让苏多跑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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