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格提手细看,他食指已经长寸,指甲变成锋利刀锋形,手指上竟然形成细细肉鳞,在阳光下闪烁着淡紫色金属光芒。
罗格指插入面前硬木桌,就如同插进块刚刚出炉面包样轻松。罗格满意地笑笑,随手提起把普通长剑,以恶魔般手指弹弹剑刃,竟然发出金属般撞击声。当然,这把剑没有任何特殊之处,他可不会笨到用那些神兵利器,比如说战斧“缚魂”来试验自己手指强度。
他将闪着金属光泽手指放在眼前仔细看会,才自言自语道:“这应该就是魔族能力之吧?按书上记载这定是。不过谁知道呢,说不定写书家伙自己也没见识过高等魔族呢!也许该再去抓个魔族来问问,嘿嘿。比如那个荆戈……”
罗格在房间里转几圈,沉吟道:“这个荆戈,好像看起来很厉害样子,马上还要起做些生意,嗯……还是算吧。”
他现在已经自最初兴奋中平复下来,虽然魔力增长是件好事,但这远远不是实力全部。还有无数事情等着他去做呢。约定出发捕奴日子就要到,然而好多准备工作都没有完成。此次捕奴,自己这方实力要倾巢而出,但身后留着个飞龙实在是让人不爽。如同肉里总是夹着根刺样。可是这飞龙伤之后,立刻变作地鼠,不知在哪个地方挖个洞把自己藏起来。这类卑鄙无耻不要脸面敌人向来是罗格最痛恨对象。
这次去罗恩公车捕奴,声势颇为浩大,几百名武装人员以何种名义进入罗恩公国可不是个小问题。罗格眼前是毫无办法,只能寄希望于斯坦尼奇和荆戈两人神通广大,可以找出万全办法来。
奥菲罗克虽然是圣骑士,埃丽西斯魔法实力也让人恐惧。但只有这两个靠山总是太单薄些。何况对方实力也未见得就差,旦冲突起来,最先倒霉总是自己这些小喽罗。罗格苦苦思索,把各方势力检索遍,突然眼睛亮,光明教会啊!兄弟几个最近和格纳德·哈特主教混得十分融洽,眼前正是请他把自己引荐给伯克红衣大主教良机!如果搭上教会这条线,无论是谁,想要动自己之前都要好好想想。
想到这里,罗格不由得深深懊悔没有早早投向教会怀抱。虽说死灵法师加入光明教会显得有些滑稽,但本着有奶就是娘原则,罗格也顾不上那多。立场和原则哪里有小命来得重要?话又说回来,奥菲罗克也是光明教会人,巴伐利亚公国则是莱茵同盟里惟信教区。自己这样做,怎都算不上是背叛吧。
想到逝去死灵法师罗德里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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